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起点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
为了顺利完成2014年我县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4〕29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4〕30号)精神,现将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2014年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吴长秋同志任组长,丁麦秋同志任副组长,旷小虎、李香宇、陈太文、康立和、许道富、颜君灵、文小成、钱升平、吴小玲、谭柏生、谭思鸣、袁卫果为成员。具体由师训股组织实施,刘启贤、刘中泽、吴九龄、谢永奇、罗玲、陈崇国为工作人员。
2.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2014年本、专科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办法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县教育局将通过电视、网络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公示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及相关政策,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招生计划及培养学校
经县人民政府和县编委会同意,报省教育厅批准,我县2014年的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为六年制本科计划20人(《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4〕29号),具体到学科为思想政治教育2人、汉语言文学2人、数学与应用数学4人、英语2人、科学教育3人、教育技术学1人、音乐学2人、美术学2人、体育教育2人,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培养。省级五年制专科计划11人(《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4〕30号),由长沙师范学院培养。
三、培养模式
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前2年注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籍;2年期满,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对参加了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未达到当年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则转入有关高校五年制初等教育专业,继续学习3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相关学校颁发五年制专科毕业证书。
省级五年制专科计划,由长沙师范学院培养,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长沙师范学院颁发五年制专科毕业证书。
四、培养经费
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培养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
五、招生办法与程序
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学校初审推荐,县教育局初选,市教育局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师范学院组织综合测试和面试、体检、预录和县人民政府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学校录取,省教育厅审核”的程序确定培养对象。
1.报名。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考生,按照“公布招生计划、个人自愿报名、学校初审推荐”的程序进行。
(1)公布招生计划。县教育局向社会公布省教育厅下达我县的招生计划数。
(2)报名对象及条件。报名对象为户口在衡东且在衡东参加毕业会考的201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及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②参加了户籍所在市的中考,且中考总成绩不低于当年当地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有两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不低于其计划内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平均值。
③身体健康,体格条件经体检合格。
④热爱小学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在我县的农村小学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8年;自愿报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在我县的农村小学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5年。
(3)报名方式及方法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按《201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登记表》和《201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登记表》的栏目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好专业方向志愿和其它相关信息,并贴好相片。考生所在学校指导考生填写好招生报名登记表,六年制本科和五年制专科每个考生限报一类,不得两类同报。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在县所确定的专业方向内选报3个专业方向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2个为服从志愿(服从志愿1、服从志愿2)。在按志愿选报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方向的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个专业方向;报考其它6个专业的考生如确有音体美特长,可以从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方向选择1个专业方向作为服从志愿填报。各校要按本、专科2:1分流的原则指导学生填报志愿。同时收集考生户口簿、学籍卡、学生素质报告册、学生手册、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连同原始报名登记表,指定一名负责人带学生集体到县教育局师训股报名。
2.初选办法
六年制本科省定计划,按专业填报的直接志愿,按照省下达招生计划规定的比例,具体为: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比例为1:3;其余思想政治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汉语言文学6个专业方向,按1:1.5的比例初选;省级五年制计划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按比例计算时,遇有小数,一律余进)。初选人员根据考生中考成绩,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六年制本科分专业方向)排队,确定参加综合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并同时向社会公示。六年制本科录取时如志愿分布不均和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则从填报服从志愿且同一专业方向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补充,直到达到规定的人数。在确定好初选名单后,公示3个工作日,并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衡阳市教育局审核。
3.综合测试(六年制本科)。由市教育局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联合组织实施。测试时间为7月12日,综合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地点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与市教育局商定后告知考生。
笔试和面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所掌握初中阶段文化知识及运用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测试内容涵盖语文、数学、英语3个学科,满分为100分,语、数、英语分别为40%、40%和20%。笔试的命题、制卷和评卷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负责,笔试组考工作由市教育局为主,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协助。
面试主要考察和测试考生从事教师职业需要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力,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填写《201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教师发展潜质测试专业发展潜质测试记载表》,经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携带该表参加面试。
面试按照专业方向志愿(含服从志愿)报考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6个专业方向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教师发展潜质测试;专业方向志愿(含服从志愿)报考音乐学、美术学和体育教育3个专业方向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教师发展潜质测试和专业发展潜质测试。
教师发展潜质测试分潜质必测和特长展示两部分。潜质必测部分包括仪容举止、五官四肢、动作协调性、语言表达、身体素质5个方面,满分为100分;特长展示由考生自愿申请(直接填报志愿为音乐学、美术学和体育教育3个专业方向的考生不得申请特长展示),满分为20分,其成绩计入教师发展潜质测试总分。
专业发展潜质测试主要测试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方向考生所具有的本专业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质,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协助配合。
报考五年制专科计划的考生面试为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包括仪容举止、五官四肢、语言表达、音乐舞蹈素质、动作协调、特长展示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填写《201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考试面试记载表》,经衡阳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携带该表参加面试。时间为7月12日,面试具体内容由长沙师范学院负责,地点由长沙师范学院和市教育局商定后通知考生。
4.考生成绩计算办法
报考6年制本科的考生总成绩由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成绩÷所含科目满分之和)×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测试笔试成绩、综合测试面试成绩组成。报考思想政治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汉语言文学6个专业方向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平均分(权重为0.4)、综合笔试成绩(权重为0.4)、综合测试教师发展潜质测试成绩(权重为0.2)三项之和;报考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方向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权重为0.3)、综合测试笔试成绩(权重为0.3)、综合测试教师发展潜质测试成绩(权重为0.1)、综合测试专业发展潜质测试成绩(权重为0.3)四项之和。上述各类考生成绩由湖南省第一师范学院在综合测试结束后的3天内通知市教育局。
报考五年制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的考生总成绩由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满分之和)×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和面试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中考成绩总平均分×0.7+面试成绩×0.3(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体检
学生体检按照农村中小学公费定向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参加体检人数少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可在参加综合测试又尚未进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直接志愿和服从志愿不分先后)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应按调剂后的专业方向的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重新计算),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递补,在达到招生计划后,其中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调剂到音体美专业必须参加过相应专业发展潜质测试。如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小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实际人数确定,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或其它原因缺额时,按上述办法替补。
6.签订协议。县教育局组织成绩上线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
7.录取。衡阳市教育局在全面审查各类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基础上进行预录并将预录学生资料档案报省厅审核、招生学校录取。
六、定向培养相关政策
1.公费定向毕业后,六年制本科的学生必须回衡东县城以下农村小学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8年,五年制专科的学生必须回衡东县城以下的农村小学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5年。
2.农村小学公费定向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军训费和教材费免缴,并享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助学金额等,在奖学金方面与其它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3.在学习期间,除未通过对口升学考生可转学外,其余一律不得转校、转专业,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研究生。
4.公费定向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按要求规定缴纳违约金:
①在校期间,自动放弃学籍的,或学习成绩达不到培养要求未能按期毕业的。
②毕业后不在县城以下农村小学从事教育工作的,或本、专科毕业生在县城以下农村小学从事教育工作未满8年、5年的。
七、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县直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人事师训工作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联络员,负责做好报名、参考、体检、面试的有关组织工作。各单位要做好参考学生的安全工作。考试地点统一集中在兴东中学。
2.凡在初中毕业会考中有舞弊,户籍、学籍不符等情况被举报,经查实,一律取消推荐和录取资格。
3.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关注度高的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宣传好政策,公布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并圆满完成任务。
附件:1.衡东县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表
2.201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
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3.201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幼儿园
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4.201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汇总表
5.2014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汇总表
衡东县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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